
轰动全国甚至世界的“周老虎案”昨天在陕西旬阳人民法院“尘埃落定”: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,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两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,并处以罚金2000元人民币。
以下是周正龙在法庭上的辩护:
——“我是做了假虎照,但是说我骗取干部和骗取奖金并不是事实。我拍完虎照县上领导知道后,是他们安排我去西安的。从镇坪到省林业厅,我没有要过钱,2万元钱奖金是他们主动给我的。这并不构成诈骗罪。”
——“公诉机关说我拍虎照的目的是为了骗取国家的奖金,这根本不符合事实。我拍虎照是因为县上催我寻找华南虎踪迹,为了交差才制作了假华南虎照。”
——“我承认自己做错了,愿意得到相关处罚,但奖励我的钱不是我要的,我的行为不至于构成诈骗罪。我之前也曾写过悔过书,希望法庭从轻处罚。”
以下是周正龙辩护律师张勇在庭审时向周正龙提出的仅有的4个问题(在庭审现场,他很少辩论):
——问:你拍照的目的是什么?
答:为了搪塞。
——问:(镇坪)县上安排谢坤元(2004年10月4日,周正龙将虎照交给镇坪县经贸局原局长谢坤元,谢在安康市冲印)去安康干什么?
答:到安康检查。
——问:为什么要到西安?
答:(谢坤元)没有讲。
——问:你否认(向)省林业厅索要奖金,最近(省林业厅)给你的2万元是怎么决定下来的?
答:不知道。
与以前口口声声说虎照为真甚至拿项上人头担保一样,周正龙依旧是煮熟的鸭子——嘴硬,但这回是“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”,坚称虎照事件“一人做事一人当”。
事情到了这个份上,谁都能看出个四五六来,周正龙这回充当了替罪羊,周老虎们却毫发无伤。